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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工作的意见

 

  各科室、洛阳分校:
  科研是党校教学工作的基础。近年来,我校的科研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在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教师的科研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科研成果的数量不断增加,科研精品不断涌现。但是,科研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科研档次迫切需要进一步提升。因此,为了进一步明确我校科研工作的指导思想,大力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能力,使我校科研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对我校科研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并对科研管理规定加以修订。

  一、始终坚持“三为”方针。我校的科研工作要始终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尤其要在为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决策方面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大力转变思想观念。专业技术人员要克服浮躁心理,要转变搞科研为完成任务、搞科研为评职称的观念,培养搞科研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掌握搞科研的方法,狠练搞科研的基本功。
  三、积极鼓励多出精品。对于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专著以及省级、国家级课题给予高额奖励,使专业技术人员切实树立精品意识,更加注重科研成果的质量。
  四、切实加强调查研究。每个教研室每年要制定明确的调研目标和调研计划,抽出一定的时间带领教师深入基层,切实搞好调查研究,写出高质量的、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五、加大组织管理力度。科研管理科要切实明确其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其服务、组织、管理的职能,定目标、定计划、有组织、有安排、抓工作、抓落实,力争在科研管理方面有所加强、有所作为.


  附:
  中共三门峡市委党校 科研管理规定

  科研是党校教学工作的基础,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职责之一。为了规范对科研工作的管理,提高科研工作质量,促进我校科研工作再上新的台阶,特做出如下规定:

  第一章 指导思想
  一、党校是在校党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学习、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阵地。教学是党校的中心工作,科研是教学工作的基础。科研水平直接关系到党校教学质量的高低,关系到党校学术地位的提高,关系到党校理论阵地作用的发挥。为提高我校科研水平,必须树立“科研立校”的思想,加强科研管理工作,促进理论研究的繁荣和发展。
  二、科研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研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我省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重心,确立精品战略和人才战略,努力创造更多有价值、有影响的优秀成果,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科研队伍,使我校理论研究更好地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三、科研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贴近现实、反映现实、研究现实;坚持“双百”方针,鼓励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提倡严谨、求实、创新的研究精神,努力造成宽松、和谐、活泼的学术研究环境;坚持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定,建立开放型的科研体系和科研管理体制,扩大校内外科研协作和学术交流,开阔研究视野,不断提高科研学术水平。

  第二章 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职责
  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和辅系列人员,其科研职责为:
  一、确立研究方向,围绕研究方向,进行深入研究,达到一定的理论深度;
  二、撰写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并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
  三、重视调查研究,搞好调研工作;
  四、主持或参与各级别调研课题,如期结项;
  五、撰写、主编、参编学术专著、教材;
  六、各教研室必须选定有关教师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不同级别的与专业相关的学术研讨会;
  七、每年向我校校刊提供有价值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八、完成学校分配的其它科研任务。

  第三章 科研工作量
  一、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包括教员)每年必须完成以下科研工作量中的一项,即视为完成科研任务。

  (一)教授
  1、在由2人以下(包括2人)撰写的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中撰写5万字以上;
  2、在国家权威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3、在核心期刊或本科院校学报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4、主持国家级课题1个(从立项年度到结项年度)。
  (二)副教授
  1、在由5人以下(包括5人)撰写的正式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中撰写3万字以上;
  2、在国家权威报刊或全国性专业类报纸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3、在核心期刊或本科院校学报或省级党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4、在专科院校学报或省部级专业类报纸或其他省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5、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课题1个(从立项年度到结项年度)。
  (三)讲师
  1、在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或教材中撰写3万字以上;
  2、在专科院校学报或省部级专业类报纸或其他省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3、在地市CN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4、主持并结项地厅级课题2个以上并有1个获奖。
  (四)助教(包括教员)
  1、在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或教材中撰写2万字以上;
  2、在地市CN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3、主持并结项地厅级课题1个。

  二、专业技术人员占全科室人员半数以上的科室必须同时完成下列两项,即视为完成科室科研目标。
  (一)总量完成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工作量;
  (二)结合三门峡实际,选好课题,进行调查,提交一篇字数在6000字以上的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第四章 考核与奖惩
  一、考核
  1、每年年终(12月31日前),科研管理科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分科研任务完成和未完成两档;
  2、兼职和辅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工作量按低一级职称工作量计算,最低一级职称,不再下降;外出进修专业技术人员按专职人员考核;下派挂职锻炼专业技术人员按兼职人员考核;
  3、论文不含增刊、特刊、专刊、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不包括报道、通讯、专访、杂文、散文、诗歌等;合著论文,仅限前两名,每位按0.5篇计算,同一级别的论文可以加和计算,不同级别的论文以最低级为单位加和计算;
  5、科研考核以原件为准,没有按规定时间报送原件的成果不予考核,当年因成果原件或证书下的较迟而没有参与考核的成果,经科研管理科确认后,可并入下一年考核;
  6、出版学术专著的作者和字数以正式出版后专著中署名为准,字数的统计以标名所著章节计算,没有标名章节的以作者人数除以全书字数计算;
  7、专业技术人员完不成科研工作量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科室完不成科研工作量的,不能评为先进科室;
  8、专业技术人员完不成科研工作量的,将进行如下经济处罚:教授800元,副教授500元,讲师400元,助教300元;
  9、在前半年调入党校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科研目标考核,后半年调入党校的从调入的下一年开始考核。在年终考核前已经调出党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本校年终考核,也不予奖惩。

  二、奖励
  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对科研成果奖励,具体如下:

  (一)专著与教材奖励
  经学校批准撰写的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或教材(5人以下),专著每万字奖励400元,教材每万字奖励300元。
  (二)课题奖励
  1、国家级课题结项,奖励课题组10000元;
  2、省部级课题结项,奖励课题组5000元;
  3、课题申报期间的费用皆由学校支付。立项后所需费用学校不再负担。如需费用支出,经校领导同意后,可由主持人向学校暂借,待结项后,从奖励金额中扣除。
  (三)论文奖励(所奖励的论文必须符合2个条件:首先必须是专业性的学术论文;其次必须符合字数要求:在报纸上发表的要达到1500字以上,在期刊上发表的要达到3000字以上)
  1、在国家权威报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解放军报、求是、新华文摘等)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3000元;在全国性专业类报纸(中国企业报、中国税务报等)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
  2、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论点摘编奖励1500元;被其他全国性专业类期刊(中国新闻等)摘编奖励800元;(原文仍按照所发表期刊的级别奖励)
  3、在核心期刊(以网上公开发布的2004年中文核心期刊和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为准,以后若更新,则以更新的为准)或省级党报(河南日报、山西日报等)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500元;
  4、在本科院校学报(洛阳师院学报、学习论坛等)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400元;
  5、在专科院校学报(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安阳大学学报等)或省部级专业类报纸(河南商报、河南法制报等)或其他省级期刊(前沿、大学时代等)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300元;
  6、在《三门峡日报》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0元。
  (四)获奖成果奖励
  1、获国家“五个一工程”奖,一等奖奖3000元,二等奖奖2000元,三等奖奖1000元;获省级“五个一工程”奖,一等奖奖2000元,二等奖奖1000元,三等奖奖600元;获地市级“五个一工程”奖,一等奖奖500元,二等奖奖400元,三等奖奖300元;
  2、获国家级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奖3000元,二等奖奖2000元,三等奖奖1000元;获省部级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奖1000元,二等奖奖800元,三等奖奖600元;
  5、以上奖项以党委、政府或社科主管部门、党校组织评选的为准
  (五)批示转发或采纳批办的调研报告或工作建议奖励
  1、被中央领导批示转发或采纳批办,将酌情给予重奖;
  2、被省委、省政府或省委、省政府领导以及中央党校领导批示转发或采纳批办的调研报告或工作建议,每项奖励2000;
  3、被市委、市政府或市委、市政府领导以及省委党校批示转发或采纳批办的调研报告或工作建议,每项奖励500元。
  (六)奖励办法
  1、每年年终(12月31日前),将各项需要奖励的成果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报送科研管理科,科研管理科按规定审核无误后,统一造表奖励,没有交验原件一律不予奖励;获奖证书当年因迟发而没有给予奖励的,经科研管理科审定后,可列入下一年奖励;
  2、合著文章奖前两名,第一名占奖励金额的60%,第二名占40%;
  3、同一篇文章在不同刊物上发表视为一篇文章,奖励时以最高级别计算。

  第五章  科研管理
  一、机构设置
  科研管理科为党校的科研管理机构,统一管理我校的科研工作。
  二、课题管理
  1、申报课题必须按规定进行,课题组成人员专业要相近,课题一经立项,课题组成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2、课题申报、立项、结项均由科研管理科经主管校长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批手续;
  3、同一内容课题,只能向同一级别的一个发布单位申报;
  4、课题立项后,主持人如需经费开支,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校领导同意后,方可支出。支出必须能保证最终结项,支出总额不能超过所拨经费。支出项目包括:资料费、调研差旅费、专家评审鉴定费、印刷费、出版费、管理费等。
  三、档案管理
  1、学校在科研管理科建立科研档案库,对全校科研成果实行统一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成果出版、发表、结项后,均应及时将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送科研管理科存档;
  2、科研管理科分别建立年度档案和个人档案。
  四、调研管理
  1、每个教研室每年要制定明确的调研目标和调研计划;
  2、调研题目必须由科研管理科和教研室协同拟定,调研活动必须经学校批准后进行;
  3、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抽出一定的时间到我校的调研基地进行实地的调查研究;
  4、调研结束后必须写出6000字以上的、高质量的、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并按时交到科研管理科备案;
  5、调研活动原则上由教研室或学术小组组织进行;
  6、调研期间的差旅费必须在调研报告审核通过后,方可报销。
  五、校刊
  1、校刊编辑部隶属于科研管理科;
  2、校刊每年四期,争取尽早获公开出版刊号;
  3、文章一经校刊采用,即付稿费,优稿优酬。

  第六章  科研协作
  1、不断加强我校的对外科研联系,拓宽科研渠道,学习外地科研经验,为我校科研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进一步加强校内各科室之间、教师之间的科研协作,根据教师的专业研究方向联合攻关,取长补短;
  3、鼓励教师根据研究方向成立各种学术团体,支持登记成立社会团体;
  4、科研协作由科研管理科具体负责。

  第七章  附则
  1、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科研管理科。
  3、本规定与以前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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