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政治文明的辩证思考
作者:张建平
内容提要:在建设政治文明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认真考查和分析存在的一些矛盾现象,其中包括政治文明标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发展程度的高与低、整体与局部、制度与行为、理性与非理性、共有性与特殊性的矛盾。正确认识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有利于人们准确把握政治文明的科学内涵,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政治文明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关键词:政治文明 辩证
作者简介:张建平(1954—),男,中共三门峡市委党校马列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使得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内涵更加丰富,意义更加深远。但是,政治文明建设是一项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党和政府的积极运作,更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积极配合。正确认识政治文明建设中出现的一些矛盾现象,有利于准确把握政治文明的科学内涵,有利于全面推进政治文明建设,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政治文明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一、政治文明评价标准上的绝对性与相对性
政治文明的绝对性指的是它的客观性和无条件性。一方面,任何政治文明都是指在政治生活方面人们行为的合理性,都有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的客观内容,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比如说,就现代政治文明而言,无论采取什么样的形式,都无一例外地要体现人民主权原则、民主平等精神等内容,这一点是无条件的,也是绝对的,否则就是政治不文明。另一方面,政治文明也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因为政治文明是一个历史范畴,任何政治文明的现实状态都是历史生成的,与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相联系,在客观上必然要受到某一特定历史阶段政治、经济和文化等诸多条件的制约和影响,带有明显的时代印记,因此都是具体的、有条件的,从而也是相对的。例如,在政治权威产生和运行的合理性认定标准问题上,古代和近现代社会之间就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在古代,权威的合理性存在于人与神的关系中,人们认为,政治权威的产生只有被解释为神的意志的产物时才是合理的,否则就是不合理的。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则认为,只有按照人民主权原则,采取平等的、普遍的选举形式产生的权威才具有合理性。如果有人在现代社会中仍然主张用古代的方法来产生政治权威,则理所当然地会遭到受现代文化熏陶的人们的抵制和反对。政治文明在评价标准方面所存在的这种绝对性和相对性之间的矛盾,要求我们在政治文明建设的实践过程中,对政治文明的把握,既要坚持原则的坚定性,即以政治文明的客观标准作为衡量其发展状况的唯一尺度;同时,又要坚持策略的灵活性,即把对政治文明的评价置于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
二、政治文明在发展程度上的高与低
从辩证法的角度来看,任何事物都是质与量的有机统一。同样的道理,对于政治文明的认知,除了要对其在质的层面进行必要的界定——即政治文明是什么以外,还必须对政治文明在量的层面--即政治文明的发展程度上进行认真的考察。政治文明的发展程度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从静态方面看,政治文明的发展程度表现为一个国家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上所获得的能够体现社会政治进步的政治成果数量的多少,或者说是成功地借鉴和利用的政治成果的多少。美国之所以被认为是世界上政治文明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就是因为它不仅创造了一定数量的政治成果为它所用,而且还大量借鉴和利用了现代资产阶级创造的几乎所有的政治成果。其中包括:共和国的国家形式、代议制的民主制度、以宪法为根本大法的现代法制、权力制衡制度和机制、强有力的权力监督机制、人权保障机制等等;从动态的方面看,政治文明在发展程度上表现为一个国家合理的对待社会政治生活的人数的多少。只有社会上多数人的政治行为都具有合理性时,才构成一种政治文明,当然这个多数至少应在百分之五十以上。而在百分之五十多到百分之百之间,就必然始终存在着程度高与低的差别或矛盾。在政治文明建设的过程中,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使得政治文明在其发展程度上始终存在着高与低的矛盾。正确认识政治文明建设过程中在发展程度方面所存在的这种差别和矛盾,有利于我们全面和准确地把握政治文明的现实状况,从而始终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并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作用,全力营造政治文明发展的有利社会环境,推动政治文明的健康快速发展。
三、政治文明建设中的整体文明和局部不文明
系统的整体性特征表明,整体由局部或部分组成,但整体的性质和功能不等于各个局部和部分的性质和功能的简单相加。因此,在整体与局部之间就始终存在着矛盾,即整体所具有的某些属性和功能并非所有的局部都有。这一理论在政治文明建设中就表现为整体文明与局部不文明的矛盾。比如说,在政治文明建设的过程中,一个国家在整体上政治文明的水平可能是很高的,但在某些局部方面则常常会出现一些不文明的现象。从美国政治文明的整体水平看,无疑是世界上最高的,而美国的政党选举制度又一向被美国人引以为荣,被视为最能体现民主平等精神的重要标志。但是,由于近年来金钱与市场经济的大量渗透,目前已经大大动摇了该制度中最核心的原则和精神——人民主权和民主平等的基础地位,从而也正在引起越来越多的美国公众的强烈不满,实际上已经成为政治不文明的一种表现。当然,我们决不能因此而否定美国的全部政治文明,同时,也不能对这些客观存在的不文明现象视而不见,对美国的民主政治搞盲目崇拜。正确认识政治文明建设过程中所存在的整体文明与局部不文明的矛盾现象,一方面要求我们在政治文明的建设过程中要把建设的重点放在整体的设计和整体的推进上;另一方面对于存在于某些局部和个别方面的不文明现象也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纠正。
四、政治文明实践中的制度文明与行为不文明
政治文明在内在结构上表现为政治思想文明、政治制度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的高度统一。其中,政治制度在政治思想与政治行为之间扮演着一个极为重要的角色,它以一种强制性规范的形式把政治思想与政治行为有机的联系在一起,从而成为三者之间统一的桥梁和纽带。但是,在政治制度和政治行为之间还有一个十分关键的角色,这就是政治权力。政治权力的主要作用应在于通过权力的运作方式把一系列法律的、制度的和程序的规范正确无误地传输到人们的行为中,转化为人们的实际行动。如果在这个过程中一旦出现政治权力可以不受任何约束而为所欲为的情况,就会导致在政治文明建设的实践过程中出现制度与行为被部分或者完全剥离,表现出制度文明和行为不文明之间的矛盾。而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就可能从根本上毁坏政治文明的结构,使政治文明成为一尊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泥菩萨。因此,为了保证制度文明与行为文明相统一,必须切实加强对于政治权力的有效约束。
五、政治文明建设中人们参与方式的理性与非理性
政治文明作为一个历史范畴,它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行为主体的政治参与方式上,是一个不断地由非理性参与到理性参与的进化成熟过程。所谓理性的政治参与,一般是指人们在准确把握政治文明科学内涵的基础上对于社会政治生活的自觉的和积极的参与;所谓非理性的政治参与,一般是指人们在主观上对于政治文明的本意并非十分清楚,甚至是一无所知,他们对于社会政治生活的参与,往往是迫于某种特定社会政治环境的压力或者是基于某种主观需要而被动的感性的参与。从严格意义上讲,非理性的政治参与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政治文明。需要注意的是在政治文明的建设过程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人们在参与社会政治活动时常常表现出一种理性与非理性之间的矛盾现象。比如说,在我国农村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中,客观地讲,绝大多数农民已经进入了一个比较理性的状态,他们能够以一种主人翁的姿态和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参与选举。但也不可否认,仍然存在着部分农民并不真正了解选举的真实含义,他们的参与可能仅仅是为了能够得到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好处,或者是出于感情上的需要和某种冲动。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在于要尽快通过制度环境的优化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加强,提升人们对于政治文明建设意义的认知水平,促使人们在政治参与方式上尽快实现由非理性向理性的转变。
六、政治文明价值属性的共有性和特殊性
在政治文明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各种政治文明之间的相互渗透、相互交流和影响,形成了政治文明中某些具有超越国界的价值属性——共有性或曰世界性,如人民主权原则、法制和法治原则等等。这些共有性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共同成果,体现了人类对政治生活规律性的深刻把握,对世界各国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开放性。但另一方面,人类政治文明总是与每个时代、各种具体的社会形态和国家制度、民族特点密切结合在一起。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古代与近代、现代政治文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从而在价值属性上表现出明显的特殊性或民族性特征。政治文明在价值属性方面所存在的共有性和世界性特征,客观上决定了政治文明的可借鉴性。邓小平曾经指出,“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3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这里,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当然也包括政治文明的成果。但是,政治文明的特殊性和民族性特征则表明,政治文明不可能只有一种模式。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早就说过,“中国几千年以来社会上的民情风俗习惯和欧美大不相同。中国的社会既然是和欧美不同,所以管理社会的政治自然也是和欧美不同”,“不能完全仿效欧美”。(《孙中山选集》第763页,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政治文明在价值属性方面存在的共有性和特殊性之间的矛盾规律,一方面为我们提供了在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中可以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政治文明成果的理论依据;另一方面,也提醒我们,在吸收和借鉴的同时必须立足于中国的国情,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政治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