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腐败穿上东方文化的“外衣”
昨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对昆明市规划局原局长曾华腐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承担本案公诉任务的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在担任局长的大约三年时间里,曾华曾陆续收受17笔贿赂,折合人民币金额总计约200余万元。其辩护律师则针对其受贿财物中的实物部分提出一个辩护观点:在过节的时候给自己“尊敬的人”送一些东西,属于东方的“文化传统”,只不过是相互之间的一种关爱,不应当上升到犯罪的范畴。
礼尚往来确实是东方的“文化传统”。然而,礼尚往来在历史的长河里也是把“双刃剑”。在人与人交往过程中,“来而不往非礼也”也作为一个最基本的衡量标准,儒家文化的核心就是礼。另一方面,礼尚往来又成为行贿、受贿者的“原动力”,行贿往往披上“送礼”的外衣进行,受贿常常披上“尚礼”的马甲而坦然。
有关人士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人历来重视“礼尚往来”,这里有传统文化的一面,也有中国人交往的实际需要。人们潜移默化地接受这样一种观念:要办事,就要花钱!难怪有人说,“要办点事,不送礼好像不行;事办成,不送点礼也说不过去”。因此,“花钱办事”已逐渐成为人们办事的信条,这就为“贿赂文化”提供了社会基础。于是,逢年过节,给领导拜年,送点节礼,大家心照不宣。行贿受贿在节庆的气氛中似乎淡化了许多。
谁给腐败穿上东方文化的“外衣”?“礼尚往来”这一传统之所以会异化为腐败的“外衣”,关键在于后人对“礼”的误读,把“送礼”与办事看成是因果关系。正是由于对传统文化的误读与歪曲,助长了送礼之风,并使之进一步演变成腐败之风。正确地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应该从传统文化中汲取精华,并赋予其时代的内涵,这样才能使传统文化与时俱进地对社会进步发挥正面的作用。
1月9日,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一是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二是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三是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四是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五是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六是要发扬民主、团结共事;七是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八是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这是新时期约束领导干部的“新八条”,这才是对传统文化与传统思想中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及“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升华,透出强烈的时代气息。 (来源:解放日报)(编辑:丁应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