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十六大党章修改的几个重大问题的理解
黄春红
2002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对党章进行了修改和发布。十六大党章是中国共产党有史以来的第十五部党章、进入新世纪后的第一部党章。这部党章在十个方面做了重大修改,其中,在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关于申请入党的对象等方面都有了新的规定和表述。
一、将党的性质表述为“两个先锋队”,切合我们党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符合时代的要求。
十六大修改后的党章,将党的性质进一步表述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我国的工人阶级诞生于19世纪40年代,是我国社会发展的产物,尤其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与我国近代其他社会阶级、社会阶层相比,我国的工人阶级具有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和革命的坚定性、彻底性等优秀品质。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公开宣称自己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成为全国性的执政党之后,始终保持着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代表着中国工人阶级和全国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尤其是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开放的扩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断向前推进,我国工人阶级的队伍在不断壮大,思想道德和科技文化素质在日益提高,先进性也在不断发展,党的阶级基础在不断增强。特别是新时期之初,我们党重申了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提出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口号,大大增强了工人阶级队伍的科技文化素质。不可否认,由于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有了较大变化,经济运行形式正在发生重大转变,经济结构正在进行战略性调整,部分工人群众的工作岗位发生了变化。但是,这并没有改变我国工人阶级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领导地位,而且这种工作岗位的变动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工人阶级整体素质的提高和整体优势的发挥,他们始终是推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基本力量。因此,中国共产党始终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
在强调中国共产党的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性质的同时,还必须看到,中国共产党是代表人民执掌全国政权的执政党,它还必须成为人民和民族的先锋队组织。这是因为:第一,从我们党所代表的利益来看。中国共产党不仅代表了工人阶级的利益,而且代表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利益。早在1935年12月,毛泽东同志在陕北瓦窑堡党的活动分子会议上就指出,我们党“不仅代表了工农的利益,同时也代表了民族的利益”,“总括工农及其他人民的全部利益,就构成了中华民族的利益”。后来在瓦窑堡会议决议中就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中国共产党又是全民族的先锋队。”1945年党的七大党章在总纲中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的有组织的部队,是它的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华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利益。”第二,从我们党的宗旨来看。这同我们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完全一致的。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由于历史条件的变化,党在每一个具体历史阶段的工作任务有所不同,为人民服务的内容和方式也有所不同。但是,党的根本宗旨始终没有变,而且贯串于党的一活动之中。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中,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分配和就业方式等多样化趋势已经出现并将进一步发展。这种多样化,能够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求,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因而有利于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这种多样化趋势必然会产生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特殊利益,产生他们之间的差异与矛盾。我们应当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尊重他们的特殊利益。通过我们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既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又积极引导和鼓励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把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的群众的特殊利益兼顾好,增强人民的团结,实现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所以,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与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完全一致、高度统一的。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是为完成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而存在的。而工人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终解放自己。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同全体人民和整个民族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其历史使命也是同全体人民和整个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关联的。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就必须使党同时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而党越是当好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就越能体现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那么,要使我们党成为"两个先锋队",首先,必须做到坚信中国工人阶级目前仍然是中国最先进的阶级;它不仅长期存在,而且队伍会不断地壮大;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没有也不可能改变工人阶级依然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生产关系代表这一事实。其次,必须正视和深入研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阶层和社会结构的新变化;联系我们党组织发展的历程,全面地、本质地看待党的性质,决不能简单地把拥有财产的多少看成是政治上落后与先进的标准;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正如江泽民同志在"5.31"讲话中所说的那样:"党的先进性是具体的历史的,必须放到推动当代中国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中去考察,放到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奋斗中去考察,归根到底要看党在推动历史前进中的实际作用。"
二、把 “三个代表”写入党章并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这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必然结果,意义非常重大。
十六大党章在总纲部分,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的实践基础和理论渊源,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鲜明地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理论也应该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创新。勇于和善于根据实践的要求进行理论创新,形成与时代相适应并能指导实践发展的根本指导思想,是历史赋予我们党的神圣职责。总结我们党八十多年的历史得出的最基本的经验,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坚持科学理论的指导,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没有毛泽东自已的理论,就没有毛泽东思想和毛泽东时代的丰功伟绩;没有邓小平自已的理论,就没有邓小平理论和邓小平时代的辉煌业绩。进入新世纪,我国就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国际局势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正在曲折中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在这种环境下,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在积累了治党治国新的宝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它是新世纪我党我国思想理论上的“主心骨”,是全党理论创新的结晶,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不可替代的有力武器。
“三个代表”写入党章:第一,给《中国共产党章程》注入了新鲜血液和活力。把“三个代表”写进党章,使全党行动的准则更加明确和深刻,使全党遵守的规范更加具体和精辟,使党建的思想内涵更加科学和丰富。
第二,进一步巩固了共产党执政兴国的思想根基。中国兴旺发达的关键在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在党。“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有了这样的理论根基和思想基础,我们的党就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第三,为我们在新世纪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三个代表”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与当代中国相结合的产物,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脉相承的。坚持“三个代表”,是我们党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根本宗旨和根本任务的集中体现,是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提出的根本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三个代表”从根本上回答了这个重大问题,这就为我们在新世纪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指明了正确方向。第四,体现了我们党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开拓创新,我们党和党的事业就没有生机和活力。弘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精神,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保持先进性和创造力的决定性因素,也是我们党建设的一个鲜明特点。“三个代表”写进党章就充分体现了我们党适应实践的发展,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新境界。
因此,“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伟大结晶,又为我们进一步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提供了理论武器,指明了前进方向,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的一切工作都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是否符合“三个代表”来检验。部署工作,“三个代表”是方向;推进工作,“三个代表”是动力;检查工作,“三个代表”是标准。同党的七大把毛泽东思想写在党的旗帜上、党的十五大把邓小平理论写在党的旗帜上一样,党的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在党的旗帜上,这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必然结果,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它必将有力地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必将指导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顺利完成新时期的伟大任务,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
三、吸收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入党,有利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我们党在全社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十六大党章对申请入党对象的规定作了适当修改,表述为:“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样的表述,有利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从而提高我们党在全社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吸收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入党:第一,有利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党员的先进性是党的先进性的具体体现。不同历史时期对党员的先进性有不同要求,党员的先进性总是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在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体现在
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体现在全面、正确、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上,体现在自觉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上。“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把他们中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第二,有利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由于实行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积极,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大量涌现,日益对我国的经济、文化、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需要引导他们健康发展,加强对他们的政治领导。这是党的工作的一个重要阵地,不能丢。把其他社会阶层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通过他们影响和带动这些阶层中的其他人员更好地为国家、社会服务,有利于增强党对这些社会阶层的影响力,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第三,有利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更好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需要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加以推进。许多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的人员和其他社会阶层人员是响应党的号召富起来的,是党的富民政策的带头实践者。培养、帮助、教育和引导他们,把其中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充分体现我们党对他们政治上的信任,使他们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有利于更好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团结和带领广大群众,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而奋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
总之,对在其他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的问题,我们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具体操作上,坚持积极稳妥,不一哄而起,更不降格以求。吸收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入党,必须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我们允许吸收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入党,并不是毫无原则地敞开大门,更不是把那些不具备条件的人发展入党,使党的先进性受到损害。必须始终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真正把那些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三门峡市委党校 河南 三门峡 472000)